固定收益研究晨报:可适当“抄底”利率债
发表时间: 2023/03/16

23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与原会议费管理办法相比,此次管理办法在规范范围上实现了全覆盖,即新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z高人民法院,z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召开的会议都应执行新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新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