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师资团队 > 杨玲琪 > 热点关注 > 发展绿色信贷对策研究

热点关注

发展绿色信贷对策研究

讲师:杨玲琪

 绿色信贷自2007年7月在我国提出以来,国内各商业银行逐步认识到绿色信贷业务蕴含的巨大市场潜力,纷纷加快了绿色信贷业务金融衍生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创新速度,对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虽然绿色信贷的发展趋势强劲,但受地方产业发展现状、银政沟通协作、银行信贷创新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仍面临着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 
  (一)绿色信贷方面的金融创新逐渐衍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率先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率先试水碳金融,成功开展首单CDM财务顾问项目,率先联合发起成立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等行动。浦发银行推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创新排放权(碳权)交易金融服务,推出以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污权为抵押品的抵押贷款。 
  (二)关于绿色信贷的配套政策标准和企业融资方面的新型服务逐渐推出。兴业银行通过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全面落实信贷政策,开发出为节能、清洁能源和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气候变化类融资产品——能效贷款。工商银行将国家的环保标准嵌入信贷管理的全过程,摸索出“一二三四”的绿色信贷实践模式。“一票否决”指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与本行绿色信贷标准的一律予以否决;“双高标准”即信贷准入标准满足国家产业政策标准和节能环保标准;“三类行业”指对“两高一剩”行业实行客户名单制管理和行业限额管理;“四级信贷”是指将贷款投向企业或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及风险分为四级12类。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瓶颈 
  (一)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存在矛盾。一是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贡献很大,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承担重要角色,这些高污染企业通常不会花费高成本治污,而且大幅度削减“高碳”信贷规模势必遭遇相关利益者的抵制。二是地方政府制订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与银行沟通不足,诸多政府主导项目无法满足银行准入要求,产业结构与信贷结构调整难以同步。三是倘若“绿色银行”从“两高”企业和项目撤出资本,留下的市场空白会迅速被民间资本或其他非绿色银行占领,绿色信贷“过渡器”作用无法有效发挥。在外部政策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不免陷于“孤军奋战”的困境。 
  (二)信息沟通机制缺乏有效性。一是国内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资金投放的主要依据就是环保部门定期发布的环保信息,但由于我国地方环保评价体系不完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弱、时效性差,难以适应银行审贷需要。二是银行业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银行难以及时掌握地方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信息,不利于商业银行进行放贷资格评估。三是商业银行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商业银行基于绿色信贷政策,各自根据自身的评价标准对借款企业进行环境评估,相同企业在不同商业银行取得的环保评价结论各不相同,不利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标准的统一。 
  (三)激励约束机制亟待完善。一是现阶段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金投放要逐步符合绿色信贷的投放标准,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奖惩机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回补,而对银行业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却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银行缺乏实施绿色信贷的内在动力。二是节能减排授信尚未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内容,与高管评价、业务发展挂钩不足,缺少查罚并重措施。各银行机构也未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低碳经济项目的风险定价、差别化考核机制。此外,在近几年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银行为追求利润变相违反绿色信贷政策向“两高”企业贷款的现象,而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对这种现象进行约束和惩戒。在没有相关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动机往往只停留在履行社会责任阶段,没有积极开发新产品新业务的动力。 
  (四)专业人才缺乏,业务深度和广度有待挖掘。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时间较短,缺乏既了解环保法律法规又掌握信贷审批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极大地束缚了绿色信贷业务的广泛深入。而且,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一味追捧大企业、大项目,对创新型小微企业以及能够进入千家万户的环保产品关注较少。很多银行将信贷集中投入到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内的新能源领域,以致个别能源领域产能过剩,贷款过分扎堆致使风险积聚。此外,国内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为主,未能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建议 
  (一)健全绿色信贷法律保障机制。为绿色信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不仅包括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立法,制定更为严格的节能减排要求和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包括完善绿色信贷相关立法,对金融机构的环保义务提出更为严厉的要求与相应的监控惩罚措施,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二)落实节能减排财税激励机制。鉴于目前大多数绿色信贷项目收益不高,且银行信贷投向环保类小微企业的风险仍然较高,对于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零排放和低排放项目或企业的银行贷款,建议财税部门出台诸如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税前计提准备、坏账自主核销等优惠政策以及提供风险补偿和设立担保基金等措施,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内生动力。同时,对环保有问题的企业或项目征收惩罚性税收,使税收杠杆在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发挥效用。 
  (三)建立有效的环保信息传导机制。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组建统一的企业环保信息数据库,披露更多更完整的有关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信息,包括环保潜在风险较大企业、零排放的绿色环保企业和项目名单。明确地方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环保直属系统和商业银行各自在数据库建设、维护和使用中的职责。同时,产业政策部门还要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引导银行业在发展绿色信贷过程中坚持开展特色化经营,避免过分扎堆某类企业或项目,特别是让绿色信贷为小微企业发展开辟一片新的天地。及时、有效的环保信息数据平台不但可为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更可以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给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拓展带来的风险。 
  (四)确立明确的绿色信贷结构优化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区别对待、积极调整,使信贷结构按照绿色信贷的要求不断优化。一是金融监管部门在货币政策上应鼓励银行多对环境和社会风险小的绿色领域发放贷款,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相关信贷准则,推动建立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明确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以及统计口径。同时对于为国家限制或控制的领域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有一定的惩罚性措施。二是商业银行应按照绿色信贷的要求调整信贷结构,多维度拓展绿色信贷业务,并对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绿色客户、绿色项目在信贷政策上给予充分体现,包括利率优惠等。建立高效率的业绩评价机制,将绿色信贷目标与经营业绩评价、员工履职评价紧密结合,形成绿色信贷经营激励体系。

试听课程

更多>>

学员留言

我要留言 | 更多>>
  • 这段时间受益匪浅,感谢老师的帮助~...
    史炳臣(2014-09-18)
  • 老师在立足课堂、关注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方面做的很好,我很喜...
    张永庆(2014-09-18)

讲师答疑

我要提问 | 更多>>

客户评价

更多>>
  • 1.老师思路很清晰!2、老师上课讲的十分细致,老师讲的很好。...
    风险管理基础
  • 1、老师讲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效果很好。2、课程内容充实,今天又很多...
    金融市场与产品